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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华钢筋作出反推销日落复审终裁
颁布功夫:2026/2/27  颁布者:   点击次数:557
 

2026年2月25日,澳大利亚反推销委员会颁布第2026/025号布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the Minister for Industry and Innovation and Minister for Science)通过了澳大利亚反推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直径幼于蹬宗50毫米的钢筋(Steel reinforcing bar)作出的第二次反推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自2026年4月14日起持续执行反推销措施,对中国不合作以及其他所有出口商以固定税率和可变税率结计算征反推销税,税率均为23.7%;对中国出口商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以最低限价(floor price method)计征反推销税。本案涉及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213.10.00.42、7214.20.00.47、7227.90.10.69、7227.90.90.01、7227.90.90.02、7227.90.90.04、7228.30.10.70、7228.30.90.40和7228.60.10.72项下的产品。

2015年7月1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钢筋启动反推销调查。2016年4月13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注定性终裁。

2020年7月10日,澳大利亚反推销委员会颁布第2020/074号布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InfraBuild (Newcastle)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钢筋启动第一次反推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4月12日,澳大利亚反推销委员会颁布第2021/030号布告,决定自2021年4月13日起持续执行反推销措施,中国所有出口商的税率为19.0%,措施至2026年4月13日终止。该措施不合用于光圆钢筋、不锈钢以及钢筋网。

2025年5月5日,澳大利亚反推销委员会颁布第2025/039号布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InfraBuild (Newcastle)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直径幼于蹬宗50毫米的钢筋启动第二次反推销日落复审调查。案件推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侵害调查期自2020年4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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